印順法師佛學著作集

妙雲集下編之六『我之宗教觀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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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『上帝愛世人』的再討論

  去年『海潮音』七、八月號,刊載了我的讀「經」心得──「上帝愛世人」 。在我的想法,與「名佈道家兼作家」吳恩溥牧師的看法相近,「對於基督教, 可能起一些漣漪都沒有」。但出乎意外的,遠在香港的吳恩溥牧師,竟「在百忙 中撰文護教」(題為「斥印順和尚上帝愛世人篇的謬妄」);『基督教研究』主 編龔天民牧師,竟說「對印順之文,非予以痛擊不可」。這使我感到非常的榮幸 與興奮,因為即使沒有別的漣漪,而吳、龔二大牧師,確已被震得波浪凶湧了! 所以不問吳文的價值如何,看在香港遠來的那番盛意,非得虛心的請教一番。

  

一 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

  一、奴隸終究是奴隸:吳恩溥牧師為了駁斥『上帝愛世人』的謬妄,寫了一 [P218] 萬五千字的長文。我拜讀了以後。覺得廢話多了一點。但我要緊扣主題:根本立 場是主奴關係;主要方法是盲目無知識,分散無組織。先來依次論究三項主題的 正確性,然後清除那大堆廢話。送入「垃圾坑」去。

  最根本的主題,是「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」。吳牧師引用了我的話:「要信 你們的主。必須站穩奴隸(吳文誤作主奴)立場,認清耶和華與自己的主奴關係 」。「高等的奴隸,也不及貧窮的自由。不過習慣於奴隸的思想生活,如耶和華 的忠實僕人們,又當別論」。「你們要站穩自己──奴隸的立場,認清人與上帝 的主奴關係,這才能打開進入天國的大門」。他認為:「印順嬉笑怒罵,無所不 用其極。罵基督徒是奴才,是高等奴隸,習慣於奴隸生活」。而龔天民也說我: 「用了極惡毒刻薄的字眼,把牧師信徒都罵成是奴隸」。二位誤會了,我那裡會 罵人!我是老實人說老賓話,試想:奴隸就是奴隸;說奴隸是奴隸,能說是惡毒 刻薄,嬉笑怒罵嗎?

  作為一位宗教師,最好是冷靜些,沈著些,不能為了面子問題而叫囂起來。 [P219] 我倒不妨問問二位:承認基督徒是主的奴隸嗎?如果說「是的」,那怎麼說我惡 毒怒罵呢?如說「不是的」,那先請龔牧師檢讀你主編的『基督教研究』第一期 (46、47頁),林異雷牧師的研究:「僕人或使女,原是奴隸的意思,是當時社 會的一種階級,他們猶如動物在市場上被賣。……奴隸所有之一切,連他們的妻 、兒子,也是主人的所有物。他們不但沒有主權,連自由意志也沒有。……基督 徒就是主的僕人。基督徒不是屬於自己,是主所有的,先要認清這事」。林牧師 所說的奴隸,與我所說的奴隸,及先要「認清人與上帝的主奴關係」,一模一樣 。難道林異雷牧師可以說,牧師說的是真理;印順和尚就說不得,說了就是罵人 !龔牧師!你倒說說看!

  吳恩溥牧師用了「上帝的兒女原來是大群奴隸」的動人標題,駁斥我說的: 「你們要站穩自己──奴隸的立場,認清人與上帝的主奴關係」。他到底怎樣的 駁斥呢?首先,儘說些文不對題的話,大罵印順和尚。他自己發問:「上帝的兒 女是奴隸嗎」?又自己解答:教會初期,不少奴隸,因「信了耶穌,他們與上帝 [P220] 其他的兒女,是平等的」。次說羅馬及英、美各國,就因基督徒的反對而不准奴 隸制的存在。吳牧師說得太保留了,應該說到美國的基督徒總統林肯,為了反對 基督徒的擁護奴隸制,而引發南北戰爭。不過我得提醒吳大牧師:我只說上帝與 人是主奴關係,人在上帝面前應該是奴隸。我沒有說上帝與耶穌先生的信徒,主 張人類應有主奴關係,應該維護奴隸制度。基督徒反對人間的奴隸制度,對於我 說的主題──確認上帝與人為主奴關係,有甚麼相干?難道就因此而駁斥了我的 主題嗎?而且所說的奴隸們「信了耶穌,與其他的上帝兒女,是平等的」,話也 許不錯,但並不能因此而否定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。因為不是別的平等,而是大 家「平等」的,「甘心」的去做主上帝的奴隸。

  現在中國人心目中的奴隸,不能完全表達新舊約中的奴隸(僕人或使女)意 義,所以我在原文中說:「說到奴隸也有他自己的人格,這種鬆弛了的,東方式 的奴隸,不可以拿來解說一神教的奴隸。……在中國,在印度的佛教,說到主奴 關係,即使有階級性,義務也是對等相互的。奴隸在中國的地位,決與耶和華及 [P221] 耶穌先生所想像的不同。這所以,獨斷的唯物論者馬克斯,也不能不承認亞細亞 的生產樣式」。我的意思是:古代社會,奴隸制是到處存在的。西方式的奴隸, 雖如林異雷牧師所說的那樣,而中國及印度佛教說到的奴隸,卻多少不同。主奴 間有相互應盡的義務;奴隸有他的自由的意志;奴隸為家庭中的低級成員。所以 東西方的制度,在社會上、經濟上,影響到政治上,都並不相同。我附帶的說一 點,給吳恩溥牧師長些見識:佛教的「四姓出家,同姓為釋」,是徹底否定了婆 羅門宗教的階級性。在律制中,僧團根本不許有奴隸。佛與信徒,是師生關係, 所以稱釋迦佛為「本師」,自稱為「弟子」,而不是自稱為僕人或使女。對當時 的一般社曾,主張主奴應有相互的義務,而主奴是以行為及經濟而演變。這樣鬆 弛了主奴的限制,銷融了階級的尖銳對立。這在中國,由於道德意識的增高,有 的認為奴隸制不合理,政府也制法來廢除他。奴隸早已是家庭中的一員,大家都 是人,而不像西方主奴階級的尖銳對立,把奴隸看成純經濟性的物品。所以在和 平演進中,中國的奴隸制消失了,而不像西方那樣的要大力反對。即使基督教的 [P222] 國家,也非發動戰爭來達成不可。解放黑奴這麼久了,黑白合校等還要基督徒來 操心!

  我為了說明「希伯來的一神教,連耶穌先生的福音在內,正是淵源於奴隸社 會。現實世間的主奴關係,被反映而鑄成宗教意識」,就是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 。但這是西方式的奴隸,而不是「鬆弛了的,東方式的奴隸」,所以在『上帝愛 世人』中,說了那一段,並不想討論東西方的奴隸制度。可是吳恩溥牧師,也許 是故意弄錯了,對中國與佛教,大發妙論。不但文不對題,而且是血口噴人。他 竟然根據我這一段文字,推論出:「印順對於印度,對於中國的奴隸制度,卻十 分欣賞」。「佛教國家的奴隸,是平等的、民主的、自由的」。「佛教一點不反 對奴隸制度」。這樣的纏夾廿三,信口雌黃,真使我不敢相信,這是大牧師,而 且是「名佈道家兼作家」。大牧師!不是口頭爽快就得了!試問你這樣的推論了 ,挖苦了,對於人在上帝前應有奴隸的立場──我的中心論題,有甚麼關係?憑 這樣的惡意推論一番,就能否定了人與上帝的主奴關係嗎? [P223] 二、甘心作上帝的奴僕:吳恩溥牧師知道廢話無用,根本沒有討論到主題, 這才又以三點來駁斥我。主要的理由是:「基督徒甘心作上帝的奴僕」。「基督 徒做為上帝的奴僕,是甘心的,不是被迫的」。妙論!妙論!說來說去,奴隸還 是奴隸,卻加上了「甘心」的美麗字樣。意思說:這是志願奴隸,是有自由意志 選擇的奴隸。這樣的奴隸,也許是光榮得多!但我得提醒大牧師:我只說在上帝 面前,要站穩奴隸立場,才能蒙上帝的喜悅。我幾時說過上帝強迫你做奴隸?而 且,甘心的奴隸,難道與上帝就不是主奴關係嗎?

  看看他的三點意思吧!一、他提出連串的反問,想否定基督徒的奴隸身分。 先問:「試想上帝的兒女,如何給上帝做奴隸」?據我的讀「經」心得,真正的 上帝兒子,也許不止耶穌一人,但決輪不到你們。憑什麼資格,說人是上帝的兒 女呢!在這點上,天主教說得好,是「契子」,這是主人對於忠實奴隸所給予的 特別恩寵。如李克用他們,收認了大批養子。又如有些國君,以國姓來賜予忠貞 有功的大臣。其實,並不因此而真的成了金枝玉葉。這一類兒女,也就是奴隸, [P224] 兒女與奴隸並不一定不同。從這一反問看來,吳恩溥連自己的身分都不明白。這 樣的佈道家,對耶和華與耶穌先生來說,真是危險極了!他又問:「上帝如何役 使這麼多的奴隸」?這問得太可笑!上帝是萬能,只要上帝願意,甚麼都能做, 難道就不能役使這麼多的奴隸嗎?他又問:「役使這麼多奴隸,去搾取些甚麼」 ?這可見他不知奴隸的用處多得很呢,根本不知道奴隸的主要屬性。上帝是主宰 (一切自由,一切由我支配)意識的神化──「唯一絕對的主宰意欲」。所以一 切要服從上帝,接受上帝意思的安排。一切依上帝的意思而行,才合乎上帝的意 思。本著這樣的主宰意識,所要求於人的,便是吳牧師所說的「順從」、「聽命 」;也就是林異雷牧師說的「基督徒不是屬於自己,是主所有的」。一切不屬於 自己,一切為了主,服從主。我所說的奴隸,奴隸意識,就是這樣。至於「從他 們身上搾取利益」,那只是著重經濟的部分奴隸而已。這連串的發問,說了等於 不說,那裡能否定上帝兒女的奴隸身分?

  二、他說:「聖經提到人和上帝的關係,有主僕等。……這不過照著人所能 [P225] 明白的,能領悟的,教導人怎樣與上帝來往,及怎樣事奉上帝而已」。真希奇! 吳恩溥讀了我的『上帝愛世人』,卻不知我所說的主奴關係,正是要人養成一切 屬於主,服從主的奴隸意識,站穩事奉上帝的奴隸立場。難道我說上帝與人的主 奴關係,會說上帝把人當動物一樣去出賣嗎?

  到這裡,吳恩溥牧師的奴隸意識,奴隸妙論,才毫不隱飾的吐露出來。他說 :「極其希奇的,主僕之稱,是出於聖徒所自稱。……上帝是創造主,是宇宙的 主宰,人算得甚麼?……人能夠在上帝面前作為上帝的奴隸,難道委曲你們的身 分嗎」?這等於說,人與上帝拉得上主奴關係,做上帝的奴隸,是非常神聖的, 光榮的!這樣,印順「心眼黑闇,輕重倒置」,偏說「做上帝的奴隸不可以」, 豈非是該罵與非痛擊不可!其實,我不願做上帝的奴隸是真的,但沒有干涉別人 做奴隸的自由。不願做上帝的奴隸,是我的自由;正如做上帝的奴隸,是吳恩溥 的志願一樣!現在甚麼時代!竟敢因我不願做上帝的奴隸而惡罵起來,好大膽的 牧師! [P226]

  關於志願作上帝的奴隸,容我提一點意見來貢獻吳牧師。上帝與人的主奴關 係,早就確定,只是耶和華的信徒才有此自覺吧了!如亞伯拉罕接待耶和華時( 創十八•3),摩西懇辭作耶和華的代表時(出四•10 ),都明白的有過主僕的 稱呼。從『創世記』來說,上帝創造了一切,又造了人,要他們「治理這地;也 要管理海裡的魚,空中的飛鳥,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」(創一,28)。在上帝 的宇宙裡,人的意義就被這樣的規定了。如主人有田園、礦場、橡樹園等,就要 有奴隸來經營管理一樣。所以人在上帝的宇宙裡,是不容規避的法定奴隸;上帝 與人,是鐵定的主奴關係。可是奴隸不聽上帝的吩咐(不守奴隸本分),喫了禁 果,這真是該死!於是人就失去了地上的樂園。從來耶和華上帝的信徒,就是意 識到自己不守奴隸本分的罪惡。這才確認上帝(耶穌先生)為主,確認自己的奴 隸身分,這才將來有被安置到天國的希望。人在上帝面前,是當然的奴隸。基督 徒認清了自己的身分,甘心樂意的做奴隸,這才恢復了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,打 開了人與上帝的往來之道。所以我在『上帝愛世人』裡,認為應培養奴隸意識, [P227] 站穩奴隸立場,認清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。甘心樂意作上帝的奴隸,只是確認自 己的奴隸身分,認清奴隸的應盡責任,而並非新接受一項偉大而神聖的任務。如 將志願奴隸看得太神聖了,在主人眼中,怕是一位狂妄不安分的惡奴呢!

  三、他揭示了「基督徒甘心作上帝的奴僕」,「是甘心的,不是被迫的」; 「與印順所謂的養成奴性,有如霄與壤,絕無相同處」。關於作上帝的奴隸,有 偉大的意義,說不完的好處,這是要做了上帝的奴隸,才能經驗出來。我不願作 上帝的奴隸,所以無法信認,也無權否認,不過多少可以推想出來。世間的主人 ,有了廣大田園,壯美房屋,一望無際的橡樹園。如奴隸肯承認奴隸身分,參與 主人的經營發展工作(這叫「同工」),那就可以吃主人的飯,穿主人的衣,欣 賞主人的田園樓閣。如絕對服從、聽命、勤勞,在主人眼前蒙恩,派作奴工的管 理者,賞賜許多好處:那就更好了!如真能擠到主人面前,站在旁邊,那是最高 等的奴隸,會覺得無比光榮。我想,上帝創造了大地、動植物,當然也需要奴隸 來治理與管理。他的創造人類,應有他的一番經營計劃。所以志願作上帝的奴隸 [P228] ,與上帝同工,總是有好處的,不會錯的,這都可以從世間的主奴關係推想出來 。問題就是那些不願意做奴隸的人,不承認主奴關係,這才使上帝這個世界的經 營目標(樂園、天國、地上天國),雖然不斷修改,還是一直失敗到現在而無法 完成!

  在過去的奴隸社會,奴隸大都是安分而樂意的,接受奴隸身分與工作。如奴 隸們覺得「被迫的」,那奴隸背叛的時機也快到了。所以「甘心」二字,並不足 以顯出奴隸的特別偉大。就以舊約來說,甘心作奴隸的也有的是:「倘或奴僕明 說:我愛我的主人,和我的妻子兒女,不願意自由出去。……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」 (出廿一•5─6)。自由選擇的志願奴隸,有甚麼希罕!

  甘心作上帝的奴隸,與我所說的養成奴性,真的有天壤之別嗎?其實我說的 「養成奴隸意識,習以成性」,就是培養到承認奴隸身分,確守奴隸本分,自覺 得奴隸的合乎真理,「不自慚愧」而已。一切屬於主,一切為了主,絕對接受主 人的意思與工作,而樂意去作的奴性,與吳恩溥的志願奴隸,有甚麼不同?至於 [P229] 命令你去攻擊外人,命令你殺盡某一部族,或者要你把別人的財物奪來,或者要 你生孩子,要你獻出所得的十分之一(這也可說是搾取利益了),要你宣揚主人 的恩德,要你去經營某一地區,要你……那是奴隸所擔任的不同工作,與奴隸意 識及奴性無關。吳恩溥牧師似乎讀「經」不多,這才將志願奴隸的工作,局限於 「與上帝同工,共同建立人間天國」。那知上帝面前的奴隸工作,如上面所說的 ,不一定如此的響亮堂皇!例如摩西當時的自稱僕人,反而是不願接受上帝給予 的任務呢!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,是一樣的;而奴隸的任務,是形形色色。這些 ,大牧師要好好的查「經」才得!

  三、我的三點感想:我的第一主題,也就是最根本的論題──人在上帝面前 的奴隸立場,絕對正確,無可懷疑,論辯可告一段落。但我因此而引起的複雜情 感,想寫出來作為這一主題的結論。

  第一、我非常驚訝:我雖不願意做上帝的奴隸、覺得中國人不大能接受這種 主奴關係的宗教,但我沒有反對任何志願的奴隸。我反而認為:必須養成奴隸意 [P230] 識,站穩奴隸立場,認清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,才能信得及上帝愛世人,才能承 受上帝的恩惠。也就是指出了,一個基督徒應有的根本信念。我是老實說話,決 無罵人的意思。自覺得即使站在我敬愛的耶穌先生面前,也毫無歉疚。然而竟引 起部分基督徒的那樣衝動,認為「非予以痛擊不可」。吳恩溥牧師真的把我罵慘 了,這不能不使我驚訝,驚訝得難以相信。我不能不細讀龔牧師主編的『基督教 研究』,不能不精讀吳牧師的大作。然而,結果是使我的驚訝更大。因為在『基 督教研究』中,發現林異雷牧師的『基督徒是主的僕人』,與我一樣的明白指出 ,僕人就是奴隸的意思。而吳牧師在罵夠了以後,也明白揭示:「基督徒甘心作 上帝的奴僕」(其實用「奴隸」二字更好,隸是隸屬,能表顯出一切屬於主的深 意)。我說是奴隸,你也說是奴隸。你說志願的奴隸,我沒有說是強迫的奴隸。 讀的「聖經」是一樣;「基督徒是上帝的奴隸」的結論也一樣。然而印順和尚竟 有勞二大牧師的痛罵痛擊,實在希奇,幾乎使我驚訝得頭腦都昏了!

  第二、我非常感激:官話和合本的「新舊約全書,別來已卅多年了」。那時 [P231] 的讀「經」心得,早已印象模糊,那裡敢自信為正確,只不過「覺得有些心得, 也著實可以作熱心的神教徒的參考」而已。所以我發表了那篇『上帝愛世人』, 一直在希望神學家能給我指正,以免萬一的錯誤。現在二大牧師的痛罵中,使我 對於耶和華的根本認識──主奴體系的宗教,得到了充分的證明。因為基督徒是 主的僕人;而僕人或使女,就是奴隸的意思。二大牧師站在基督徒的立場充分證 實我的論題,加強了我的自信,我是怎樣的歡喜,應怎樣的感激!

  第三、我非常抱歉:我說是奴隸,你們也說是奴隸,是奴僕,證明了我的主 題,是千真萬確,那為甚麼要那樣的憤慨,那樣的痛罵痛擊呢!這是我不能不反 省,不能不深思的問題。起初老是想不通,後來在吳大牧師的大作,發現了「在 廿世紀的六十年代的今天,奴隸已為法律所不容」的警句,而使我恍然大悟,覺 察到自己的嚴重錯誤。事實儘管是事實,基督徒儘管是道地的上帝奴隸,而且是 「不自慚愧」,引以為榮。但今天已是二十世紀的六十年代了,奴隸已是法律所 不容,極其醜惡難堪的名稱。所以無論是怎樣的就事論事,千真萬確,但以和尚 [P232] 身分,公然宣說基督徒是上帝的奴隸(如基督徒自己研究,好事不出門,還無傷 大雅),無疑會被人誤會,大大刺傷了,特別是立場不穩,身分不明的準基督徒 。公然傷人尊嚴,也就難怪要惹人的痛恨、痛罵、痛擊了。這一道理,越想越對 ,也就越想越覺得自己的錯誤。我因而記起了從前老師要我們「慎言免辱」的故 事。老師說:一位口沒遮欄的青年,走向十字街頭,見到從前見過的一個匪。 青年公然指證:「他是盜匪」!拍的一聲,一個沈重的耳光,打在青年的臉上。 接著,那人指著青年的鼻子說:「你才是匪」!揎拳捋袖,聲勢洶洶!末了, 恨恨的告訴青年:「我是劫富濟貧,替天行道的俠盜,與別的盜匪不同,你知道 嗎」?然後大踏步走了。本來,說他是盜匪,並沒說他劫貧欺弱;但盜匪二字, 早為法律所不容,有識人士所不齒。公然指證,怎能免於耳光呢!「出言不慎, 自取其辱」,不能記取老夫子的訓誨,現在被罵得慘兮兮,記得也已遲了。我還 敢怪人嗎?

  我有了這樣的自覺,覺得自己錯誤很大,所以願以懺悔的誠意,向二大牧師 [P233] ,及讀過『上帝愛世人』的基督徒,表示十二萬分的歉意!請恕我只知報告讀「 經」心得,從前甚麼,就老實說甚麼,而沒有認清時代!我決意從善如流,接受 吳大牧師的寶貴意見。以後寫作,一律將「奴隸」字樣改為「奴僕」;或者加上 「甘心」二字,以表尊敬。如「應站穩奴僕立場」,「養成奴僕意識」,「應認 清上帝與人的主奴關係」(這本沒有隸字,所以恕我不加僕字);基督徒是上帝 的「甘心奴僕」等。我相信,二大牧師深受耶穌先生博愛的感召,一向「愛你的 仇敵」,一定是罵過就算,不再懷恨在心!希望以後能就事論事,「探討真理」 ,不再東拉西扯、一片罵聲。我懇切的希望二大牧師能接受我的歉意!

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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